一位女性朋友A離婚後單獨扶養子女,之後與另一位女性B單身朋友共同生活多年,兩人雖無血緣但【親如家人。】
一天,A罹癌離世,A家人主張B共同生活期間,挪用財產,但因雙方形同家人,互相為財務代理人。
B被A家人告侵占,也被訴請返還財物,而A子女也被生父接走。
B最後歷經三審多年後才無罪,民事也勝訴。
但對A的子女因無親屬關係,而無法照顧和探視,感到遺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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